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關注長江經濟帶流域性整體性問題,以及生態環境共性問題,也找準各省(市)突出問題。各督察組深入一線、深入現場,查實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核實了一批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為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對第一批7個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公開通報。
★上海市一些地方林地損毀問題仍然多發
★浙江省溫州市海洋生態保護不力 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江西省鄱陽湖保護修復不力 生態環境問題多發
★湖北省洪湖水環境水生態狀況持續下滑
★湖南省洞庭湖濕地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重慶市云陽縣奉節縣岸線自然生態受到破壞 監管不嚴違法違規問題突出
★云南省部分市州嚴重破壞森林生態
典型案例 1丨上海市一些地方林地損毀問題仍然多發
2024年5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上海市發現,上海市林地保護工作存在短板漏洞,非法毀林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森林是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對森林特別是公益林的保護尤為重要。上海市林業用地十分有限,以發揮生態效益為主導功能的公益林僅有162萬畝。
二、主要問題
一是違法毀林問題突出。督察發現,上海市一些地方森林資源監管缺失,市林業主管部門未將公益林全部納入監管范圍,18.6萬畝公益林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林地占用、林木采挖采伐均存在失控情形。督察組抽查寶山、閔行兩區29處林地,發現21處存在非法毀林問題,其中15處涉及公益林,2020年以來共毀壞公益林面積達757畝。
森林法規定,禁止毀壞林木和林地,禁止向林地排放可能造成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寶山區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范區內85畝公益林被非法毀壞并傾倒渣土10.6萬立方米,林地種植條件被嚴重破壞。根據寶山區出具的土壤分析報告,相關區域土壤入滲率很低,采集的16個樣品入滲率大多數不符合《綠化種植土壤》最低標準要求,深層土壤幾乎不具備滲水能力。對此,寶山區綠化市容局一直未予查處。督察組暗查發現,該區域2021年補種的苗木已大量死亡。
圖1? 2024年4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寶山區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范區內85畝公益林損毀
圖2? 2024年4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寶山區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范區內2021年補種的苗木已大量死亡
森林法規定,公益林除撫育、更新和低質低效林改造外,不得采伐。寶山區羅店鎮四方村59.4畝林地被劃為公益林后,羅店鎮不但未依法保護,反而將其對外承包經營,期間隨意采挖、銷售樹木,2022年以來共損毀公益林34.6畝。寶山區綠化市容局一直未將該公益林納入監管,督察組詢問時竟不知道此林地為公益林。
圖3? 2024年5月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寶山區羅店鎮四方村公益林34.6畝損毀
2020年10月,閔行區紫竹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黃浦江北側1萬余棵林木未經批準被擅自采挖,損毀公益林面積達164畝。2020年以來,閔行區梅隴鎮曹中村119畝公益林也因違法采挖銷售林木被嚴重損毀。
二是林地占補平衡不嚴不實。上海市2017年2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占用林地必須“占一補一、占補平衡”。2020年,泰華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建設寶島森林(衡山)酒店占用東平國家森林公園公益林林地10.3畝,市林業主管部門在同意酒店項目占用林地的行政許可中要求泰華公司補建林地,并明確指定了補建地塊。督察發現,泰華公司未按要求在指定的地塊上補建林地,而是違規將現狀林地的林木采伐后實施補種,不僅未落實占補平衡要求,反而造成了新的林木破壞。2021年1月和7月,崇明區和上海市兩級綠化市容局先后對林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開展核查,均未指出補建位置不符、違規占用林地等問題。
圖4? 督察組查詢衛星影像顯示,實際補種區域2019年就為林地
三是森林資源統計數據失真。抽查發現,寶山區將4塊共46.1畝已無樹木的林地納入森林資源統計。其中,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范區中被毀的9.3畝香樟樹林地,原有香樟樹2021年已被毀壞殆盡,補種的桂花樹苗絕大部分枯死并未成林,但2023年仍被納入森林資源統計。此外,2021年閔行區有112畝森林資源被重復統計。
督察還發現,為應對上海市新增森林面積指標考核,市林業主管部門將部分已成林地填報為未成林地,再逐年改為已成林地,變存量為增量。僅2021年,全市通過此種方式新增森林面積達3.5萬畝,實為虛增。
三、原因分析
上海市有關部門和部分地區對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措施不力,作風不實,監管不嚴,林長制等相關制度流于形式,責任制不落實,致使問題多發并長期存在。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2丨浙江省溫州市海洋生態保護不力 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2024年5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浙江省發現,溫州市海洋生態保護不力,在紅樹林保護、用海用島、海洋特別保護區保護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依然存在。
一、基本情況
溫州是海洋資源大市,擁有多樣化的海岸景觀和海洋資源,是我國紅樹林人工種植的最北端區域。保護好海洋生態環境,構建起海洋生態安全屏障,對全省至關重要。
二、主要問題
一是違規占用紅樹林地。2020年8月,國家有關部門印發《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2020—2025年)》明確,對現有紅樹林實施全面保護,除國家重大項目外,禁止占用紅樹林地;確需占用的,應開展不可避讓性論證,按規定報批。
督察發現,2021年12月,溫州瑞安市在飛云江入??谶B片成叢的紅樹林地,違規審批環城河東排閘泵工程。該工程于2022年5月動工建設,目前已基本竣工,共計占用紅樹林地4.9畝,破壞紅樹林6500余株,對紅樹林生態系統穩定性和完整性均造成破壞。
圖1? 2024年5月1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瑞安市環城河東排閘泵工程違規占用紅樹林地4.9畝
平陽縣海維實業有限公司1000噸級油品化工碼頭用海手續于2020年7月通過審批,其中部分海域位于鰲江入??诩t樹林地。項目審批以來未開工建設,在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對現有紅樹林實施全面保護后,平陽縣既未優化調整項目選址,也未開展不可避讓性論證,碼頭項目于2023年6月動工,已破壞紅樹林1900余株。2021年8月,平陽縣在鰲江入??诩t樹林地違規審批鰲江港口開發有限公司碼頭用海手續,該碼頭已完成建設,共計破壞紅樹林700余株。
圖2? 2024年5月1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平陽縣海維實業有限公司碼頭建設破壞紅樹林1900余株
此外,溫州樂清市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紅樹林重點保護區內現存600余畝歷史遺留圍塘養殖,未按《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2012—2030年)》要求退出。
二是違法違規用海用島時有發生。海島保護法規定,未經批準利用的無居民海島,禁止進行生產建設等活動。督察發現,2022年8月,溫州龍港市新城產業集聚區未經批準,違法占用無居民海島琵琶山島建設兩條廢水排海管道,違法用島和用海面積分別為34.7畝、15.3畝,對無居民海島原生生態環境造成破壞?,F場督察發現,其中一條排海管道主要用于輸送集聚區內印染園區、電鍍電雕園區和臨港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廢水,日排水量近2萬噸,2024年4月監測結果顯示,管道內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372毫克/升,超標排放嚴重。
圖3? 2022年8月,龍港市無居民海島琵琶山島違規開發建設廢水排海管道
2019年以來,浙江重山實業有限公司在溫州洞頭區青山島建設旅游度假項目過程中,未經審批違法占用海域14畝,持續時間達4年之久,其中填海12.26畝用于建設臨時工程平臺和交通道路。洞頭區對企業長期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僅對其中用于建設放生臺的0.9畝違法用海予以查處。2024年4月,洞頭區對違法用海設施進行緊急拆除,但工程建設破壞的自然岸線已無法恢復。現場督察發現,臨時工程平臺和交通道路共計破壞基巖岸線500余米。
圖4? 2024年5月1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洞頭區青山島基巖岸線因違法填海被破壞
三是海洋特別保護區保護不到位。溫州樂清市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是浙江首個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2022年9月,整體劃入海洋生態保護紅線。
國家有關部門批復的《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2012—2030年)》明確,保護區實施功能分區管理,其中生態與資源恢復區內禁止實施改變區內自然生態條件的生產活動。督察發現,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該保護區生態與資源恢復區內部分灘涂海域未經審批,違規用于圍塘養殖,占用海域面積合計1121畝,嚴重改變灘涂海域現狀。
此外,樂清市樂清灣西門港內以填海方式違規建有連接西門島和白沙島的道路,道路兩側海域被完全阻隔,基本喪失海水交換功能。
圖5? 2024年5月1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樂清市西門島和白沙島連通道路阻斷海水交換
三、原因分析
溫州市對海洋生態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相關縣(市、區)和有關部門發展理念存在偏差,履行海洋生態保護職責不到位,統籌經濟發展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不夠。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3丨江西省鄱陽湖保護修復不力 生態環境問題多發
2024年5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江西省發現,鄱陽湖非法矮圍整治流于形式,重點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護落實不到位,農業面源污染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鄱陽湖是我國第一大淡水湖,對于調節長江水位、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持區域生態平衡起著重要作用。加強鄱陽湖保護修復,是推進長江大保護和江西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主要問題
一是非法矮圍整治流于形式。鄱陽湖存在大量人為筑圩攔汊的矮圍,影響湖區水質,阻斷河湖水系連通。2020年8月,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開展長江流域非法矮圍專項整治,對重點水域內非法設置的用于捕撈、養殖的矮圍開展清理取締,做到全面排查、應清盡清。但是江西省有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只是由各地自行排查逐級匯總,當時排查出鄱陽湖應整治非法矮圍40個,并已上報完成整改。2024年4月督察組暗查后,地方再次排查,初步發現用于養殖的非法矮圍又有44個。督察發現,九江都昌縣在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有數萬畝非法矮圍,沒有徹底清理整治。南昌縣大沙坊矮圍面積達4萬畝,圩堤沒有拆除,水體嚴重污染,為劣Ⅴ類。
圖1? 2024年4月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九江都昌縣在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有數萬畝非法矮圍
上饒鄱陽縣珠北圩、群力圩是兩個面積均超過1萬畝的矮圍,一直存在非法養殖問題。清理整治時,珠北圩圩堤上僅開了不到100米長的淺豁口,督察組暗查發現豁口上正在建設攔魚鐵網,矮圍內還非法填湖建設碼頭。督察組暗查時,面積約2000畝的鄱陽縣朗埠圩正在外排養殖尾水,監測結果顯示水質為劣Ⅴ類。已經整治銷號的九江共青城市紅星圩內依然有養殖行為,還投糞用于肥水。
水法明確規定,禁止圍湖造地。2021年11月,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加強長江經濟帶重要湖泊保護和治理的指導意見中明確,禁止圍湖造地,有序實施退地退圩還湖。由于非法矮圍整治不到位,圍湖造地屢禁不止。2021年,上饒余干縣將塘背圩內857畝湖泊水面疏干、填土后變為農田。南昌縣磨盤洲矮圍應退田還湖,但圩堤被重新封堵,矮圍內2500畝湖泊灘涂變為農田。
二是禁捕和江豚保護不力。重點水域禁捕要求落實不到位。2019年江西省主管部門明確鄱陽湖禁捕范圍為湖體水線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內水域,但是2021年4月公告的拐點坐標中,部分矮圍集中區域未劃入禁捕范圍。九江廬山市湖區特別是長湖圩內,有盜魚團伙用拉網、電魚等方式非法捕撈。九江都昌縣鄱陽湖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老爺廟附近有人用拋網進行捕魚。2022年至2023年,鄱陽湖內發現有5頭江豚死于漁網和魚線纏繞。
九江港星子港區沙山作業區綜合碼頭建設現場距鄱陽湖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僅2.7公里,施工應避開3月至6月魚類繁殖期。2024年3月督察組暗查發現,該工程正在違規進行疏浚作業,疏浚產生的泥沙將部分岸邊水域吹填成陸地。3月22日和24日,疏浚船只兩次發生漏油事故,建設單位江西省港口集團既未報告也未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放任油污污染周邊湖面,暗查時發現一頭小江豚被困油污區域。
圖2? 2024年3月24日,督察組暗查發現,違規疏浚船只發生漏油事故,一頭小江豚被困油污區域
三是農業面源污染問題突出。近年來鄱陽湖總磷濃度一直未達到湖庫Ⅲ類水標準。2023年,湖區18個國控斷面中僅5個總磷濃度達標;9個斷面總磷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最高上升39.6%。濱湖地區化肥、農藥施用量大,但減量化工作不嚴不實。抽查發現,統計部門統計的南昌縣幽蘭鎮氮肥、鉀肥施用量均為零,農業農村部門數據顯示仍在施用;南昌市經開區樵舍鎮近年來因城市開發已征收耕地約3000畝,但2023年化肥施用量比2021年不降反升。在南昌縣、永修縣,湖區圍墾的農田田埂上隨處可見廢棄農藥包裝,監測結果顯示,農田溝渠水總磷濃度超湖庫Ⅲ類水標準3倍至13倍。湖區還普遍存在違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環境保護條例》中封洲禁牧規定在洲灘濕地進行畜牧養殖問題,洲灘糞便成堆、污水橫流。
圖3? 2024年4月2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南昌縣湖區圍墾的農田田埂上隨處可見廢棄農藥包裝
三、原因分析
江西省有關部門和南昌、九江、上饒沿湖三市對“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對生態文明建設重視不夠,監管缺位、工作不力,攻堅克難力度不足,導致鄱陽湖保護修復中的相關問題長期存在。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4丨湖北省洪湖水環境水生態狀況持續下滑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北省發現,荊州市洪湖流域生態保護治理不力,洪湖水環境質量下降和生態退化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洪湖是湖北第一大淡水湖泊,是江漢平原重要的調蓄湖泊和生態屏障,也是長江中下游最具代表性的湖泊濕地和生物多樣性區域之一。2012年以來,洪湖水質持續惡化,2021年至今一直為Ⅴ類。水生植被覆蓋度低,僅占全湖面積12%,不到有記錄以來歷史較好水平的1/5,沉水植物幾乎消亡,野生紅蓮面積大幅度減少,底棲動物多樣性降低,物種數僅為有記錄以來歷史較好水平的1/4。
二、主要問題
一是城鎮生活污水直排問題突出。洪湖是荊州市主城區、監利市、江陵縣等城鎮排水的主要受納水體。2018年12月印發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護規劃》要求,到2025年完成現有建成區的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荊州市第二輪管網排查任務目前僅完成城區65%,錯混接問題依然嚴重,管網建設改造遲緩,部分區域污水直排問題突出,對洪湖水質造成影響。
督察發現,荊州市主城區雨天大量雨污混合水通過雷家垱、草市等6個雨水泵站直排河道。監測結果顯示,雷家垱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49毫克/升、氨氮濃度為15.8毫克/升,分別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2倍、2.2倍,草市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1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21.8毫克/升,分別超標1.2倍、3.4倍。
圖1? 2024年4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雷家垱大量雨污混合水直排河道
監利市江城路截污閘東南雨水泵站大量直排雨污混合水,化學需氧量超標1.4倍,在林長河形成超過1公里漂浮污泥的污染帶。江陵縣2014年陸續開發建設的萬佳時代小區,建筑面積達到15萬平方米,直排污水形成黑臭水體,最終都通過溝渠流入洪湖。
圖2? 2024年4月20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林長河漂浮污泥的污染帶
二是養殖污染嚴重。畜禽養殖廢水、水產養殖尾水是入湖污染的重要來源。督察進駐期間,隨機抽查8家規?;B殖場就有4家存在問題。監利市園夢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直接將生豬養殖糞污抽排至場外溝渠,群眾反映強烈。監利市遠富家庭農場糞污收集處理設施不完善,利用約8畝無防滲措施的池塘存放糞污。洪湖市茭牌灣牲豬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廢水隨意排放,通過私設軟管排入周邊水體。洪湖市晟鵬畜牧養殖有限公司沼液池私設軟管通向溝渠,養殖廢棄物長期在溝塘旁隨意堆放,對周邊水體造成影響。
圖3? 2024年5月12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監利市園夢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廢水直排溝渠
大量未經處理的水產養殖尾水,通過溝渠排入四湖總干渠,最終匯入洪湖。2019年以來,國家和湖北省均要求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大力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推動實現尾水達標排放。荊州市目前完成養殖池塘改造治理面積僅占總面積的13.2%。抽查發現,部分已建成水產養殖尾水治理項目運行也不正常。監利市毛市鎮光榮村乾坤水產養殖家庭農場項目治理設施長期停運,養殖尾水直排;新溝鎮振華漁業治理項目生物接觸池、生物刷大面積破損,不正常運行。
圖4? 2024年5月1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振華漁業治理項目生物刷大面積破損,不正常運行
湖北省2019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方案要求,荊州市2021年1月底前應完成19.99萬畝退垸還湖任務。荊州市以開展生態種養等名義保留4.5萬畝。抽查發現,勝利大垸、濱湖漁場、斗湖漁場圍垸內有多處名義為“人放天養”模式的養殖場,實際上仍然是投肥養殖。
三是生態保護修復還不到位。2018年12月印發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護規劃》要求,在茶壇東南、西南角以及下新河入湖口等重要河口和植被稀疏區域設置濕地植物恢復點,在茶壇和金壇之間區域栽植327.8公頃耐干擾性強的沉水植被,在清水堡示范區恢復浮葉植物群落面積405.4公頃,督察發現上述項目均未實施。藍田河口示范區恢復浮葉植物群落面積615.4公頃生態恢復項目,也未開展初步設計。
圖5? 2024年5月1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洪湖市茶壇村西南角大面積裸露
2022年9月,省有關部門印發《湖北省洪湖“一湖一策”實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應于2022年底完成的洪城河、張大口河、挖溝子河清淤工程,均未實施。2021年1月,省有關部門印發《湖北省五大湖泊防洪排澇與生態調度意見》要求,通過水量水位調節,促進湖區植被恢復和實施生態補水。督察發現,習家口閘、荊襄河閘和高場南閘部分時段入湖生態流量不足,達不到補水要求,生態補水措施難以滿足水質改善要求。
三、原因分析
荊州市和有關部門對洪湖生態保護治理有畏難情緒,決心不夠,不碰硬、慢作為,流域規劃統籌不力,推動落實洪湖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主要措施不到位。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5丨湖南省洞庭湖濕地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2024年5月,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南省發現,環洞庭湖的益陽、常德、岳陽等地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洞庭湖濕地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洞庭湖是長江流域重要通江湖泊,濕地生態資源豐富多樣,湖區周邊分布著25個自然保護區、22個濕地公園、18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在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督察發現,洞庭湖區域一些地方生態保護工作不嚴不實,濕地生態面臨惡化風險。
二、主要問題
一是退林還濕半途而廢。為解決嚴重威脅洞庭湖濕地水生態安全的歐美黑楊種植問題,2017年,湖南省制定《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楊樹清理工作方案》《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部清退自然保護區內歐美黑楊,并同步開展退林還濕、平溝還水等生態修復工作。督察發現,益陽市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歐美黑楊已清退,但平溝還水等生態修復工作基本未開展,保護區內溝、壟密布,濕地生態整體性被切割,總面積約18.3萬畝,其中位于核心區、緩沖區共7.1萬畝,“恢復近自然濕地景觀,增加濕地面積,提升濕地生態服務功能”的要求基本沒有得到落實。
圖1? 2024年3月,督察組暗查發現,益陽市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仍然存在大量的挖溝抬壟區域(左圖為南洞庭湖自然濕地景觀,右圖為南洞庭湖挖溝抬壟現狀)
二是違規種植死灰復燃。督察發現,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部分已經完成歐美黑楊清退的區域,違反《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楊樹清理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復種了大量林木。當地政府組織清退保護區內歐美黑楊的同時,益陽沅江市水利部門卻于2017年10月至2022年1月,擅自簽訂25份租賃合同,將本應實施生態修復的2.1萬畝歐美黑楊清退區域出租給個人,違規用于楓楊、旱柳等林木種植。督察組暗查發現,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正在挖坑種樹,清理整頓工作不徹底,違規種植死灰復燃。
圖2? 2024年4月,督察組暗查發現,益陽市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歐美黑楊已清退區域正在挖坑種樹
三是非法采砂破壞濕地。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位于常德市澧縣、津市兩個區域,保護區面積11.9萬畝。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采石、挖沙。督察發現,2019年7月常德澧縣水利部門違規審批,允許澧縣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澧縣東躍商貿實業有限公司在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的孟姜垸洲灘內進行采砂作業,截至2022年6月,非法采砂1779萬噸,孟姜垸洲灘被挖空1835畝。為使違法采砂合法化,2022年12月,津市市政府擬將孟姜垸洲灘調出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未得到上級部門批準。2023年9月,省水利廳印發《湖南省湘資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規劃(2023—2027年)》,明確要求孟姜垸采區“在相關自然保護地范圍調整方案批復前,不得采砂”,但2023年10月澧縣水利部門再次違規審批,同意澧縣九澧砂石有限責任公司、澧縣湖洲實業有限公司等4家采砂公司繼續采砂作業,截至督察進駐時,非法采砂124萬噸,孟姜垸洲灘再次被挖空250畝,累計挖空面積達2085畝?,F場督察發現,孟姜垸洲灘內堆存約17.6萬噸砂石,部分船只在澧水干流河道分選砂石,泥漿水直排,嚴重破壞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的生態環境。
圖3? 督察組查詢衛星影像顯示,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孟姜垸洲灘被大面積采挖
圖4? 2024年4月,督察組暗查發現,澧水河口濕地保護區孟姜垸洲灘正在采砂
此外,汨羅江河口段鯰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位于湘江、汨羅江交匯處,每年3月至6月為特別保護期,不得從事可能對保護區內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活動。2024年4月,岳陽市汨羅農業農村發展有限公司擅自在保護區實驗區內違規開展河道底泥及采砂尾堆清理作業,侵擾水產種質資源保護魚類繁育、索餌,嚴重影響保護魚類及其生存環境。
三、原因分析
益陽、常德、岳陽等地對洞庭湖濕地生態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整改工作不嚴不實,違規種植、違法采砂屢禁不止,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6丨重慶市云陽縣奉節縣岸線自然生態受到破壞 監管不嚴違法違規問題突出
2024年5月,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重慶市發現,云陽縣、奉節縣對長江岸線保護不力,部分港口碼頭違規建設,破壞岸線自然生態。
一、基本情況
長江岸線是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資源,保護修復好長江岸線,事關國家生態安全大局。重慶市云陽縣、奉節縣地處三峽庫區腹地,在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中肩負特殊重要責任。
二、主要問題
一是違法侵占岸線。長江保護法規定,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云陽縣、奉節縣超過規劃岸線范圍違法建設碼頭,亂占濫用、粗放低效利用長江岸線資源,擠占自然生態空間。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港口規劃管理規定》明確,建設港口設施應當符合港口布局規劃和港口總體規劃?!吨貞c港總體規劃(2035年)》已明確規定各港口碼頭可利用的港口岸線長度。督察發現,云陽縣云安聯盛碼頭于2008年建成,至今仍未辦理港口岸線使用審批手續,長期違規占用岸線約800米;云陽縣燈籠橋碼頭規劃岸線65米,實際占用岸線約250米,并在三峽庫區消落區違規修建作業平臺,堆放大量砂石,造成生態破壞。奉節縣金槽垃圾衍生燃料專用碼頭規劃岸線200米,實際占用岸線約560米;衛星影像顯示,該碼頭還存在超規劃泊位作業問題。2024年3月,督察組暗查發現,該碼頭旁還存在一座無名貨運碼頭,占用岸線約60米,并建有下河道路。
圖1? 2024年5月12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云安聯盛碼頭長期違規占用岸線
根據《重慶港總體規劃(2035年)》,云安聯盛碼頭、燈籠橋碼頭規劃港口岸線利用效率分別為3333噸/米、6154噸/米,但實際港口岸線利用效率分別為625噸/米、1600噸/米,僅達到規劃港口岸線利用效率的19%和26%,低效利用問題突出。
二是碼頭整改不徹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位于云陽縣小江濕地縣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內的楊根碼頭和紹新碼頭,應拆除并完成復綠;位于實驗區的黃石代李子碼頭和鎮瑛碼頭應整改提升。2021年12月,云陽縣公示整改銷號。
此次督察發現,楊根碼頭設備設施未拆除,紹新碼頭雖已拆除部分設備設施,但未開展覆土復綠,2座碼頭仍具備客貨運船舶靠岸及散貨裝卸能力。黃石代李子碼頭超規劃占用岸線224米,鎮瑛碼頭私自修建下河道路侵占岸線,2座碼頭還存在污染防治設施不到位、污水直排,超規劃泊位作業等問題。
圖2? 2024年3月18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楊根碼頭仍具備通航能力
圖3? 2024年3月18日,督察組暗查發現,鎮瑛碼頭超規劃泊位作業
三是生態破壞嚴重。云陽縣于2020年違規建成投運三壩溪綜合砂石碼頭,違法占用岸線1112米。2021年12月,云陽縣在編制《重慶港云陽港區專項規劃(2035年)》時,將三壩溪綜合砂石碼頭占用的536米岸線納入規劃范圍。督察發現,該碼頭仍違法占用576米岸線,且已將其完全硬化,岸線自然生態受到嚴重破壞。
圖4? 2024年5月1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三壩溪綜合砂石碼頭占用并破壞岸線自然生態
此外,云陽縣涼水井砂石堆場,占用灘涂近20畝,且在三峽庫區消落區違規堆放砂石,生產廢水直排長江一級支流湯溪河。奉節縣南北安全通道項目半島隧道段,在朱衣河右岸露天堆存大量施工物料、砂石、建材等,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三、原因分析
云陽縣、奉節縣對長江生態保護修復的重要性認識不深刻,對長江岸線監管不嚴、保護不力,督察整改不徹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典型案例 7丨云南省部分市州嚴重破壞森林生態
2024年5月,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云南省發現,一些市州天然林毀壞屢禁不止,公益林管理漏洞頻出,經濟林更新偷梁換柱,森林保護不到位。
一、基本情況
云南省是我國西南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保護好云南的森林資源,對于維護生態安全和生物多樣性以及長江、珠江上游水源涵養意義重大。
二、主要問題
一是天然林毀壞問題突出。2019年7月,國家印發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方案》明確,天然林是森林資源的主體和精華,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穩定、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陸地生態系統。督察發現,臨滄市盜伐天然林問題突出,僅臨翔區螞蟻堆一個鄉,就有5處天然林被盜伐,共215畝,其中160畝為2024年盜伐,并違規燒山,森林生態遭到破壞。
圖1? 2024年4月17日,督察組暗查發現,臨滄市臨翔區螞蟻堆鄉大片天然林被毀
森林法規定,實行天然林全面保護制度,嚴格限制天然林采伐?!短烊涣直Wo修復制度方案》明確要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督察發現,2020年12月,臨滄新景林業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編制伐區調查表時,將螞蟻堆鄉杏勒村126畝天然林按人工林違規申報,臨翔區林業和草原局把關不嚴,違規發放采伐許可證,實際采伐過程中越界開采,導致159畝天然林被毀。2023年2月,臨翔區林業和草原局又申請將上述地塊違規調出天然林范圍,省市兩級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把關不嚴,予以同意。
一些地方在天然林下種植咖啡、茶葉過程中,為了提高產量,采取圍剝樹皮等隱蔽性手段,造成林木死亡。督察組抽查發現,在西雙版納景洪市普文鎮秤桿村,因咖啡種植已累計蠶食天然林15.9畝,63棵樹被從根部圍剝樹皮。
圖2? 2024年4月20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景洪市普文鎮秤桿村天然林根部被圍剝樹皮
二是經濟林更新偷梁換柱。森林法規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更新造林。督察發現,景洪市橄欖壩農場以采伐更新的名義,對4526畝橡膠林進行采伐后,未按照地方林業部門批復的《更新采伐調查作業設計》標準補種橡膠,而是大量種植波羅蜜等經濟作物。景洪市嘎棟街道1384畝橡膠林采伐后有872畝違規改種香蕉。根據當地提供的統計數據,2020年以來,西雙版納州橡膠林等林木被采伐后,未按標準補種橡膠的地塊高達3.45萬畝。
圖3? 2024年5月1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景洪市橄欖壩農場采伐橡膠后違規種植波羅蜜
水土保持法規定,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2023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景洪市農墾集團所屬國營景洪農場二分場、四分場和嘎灑街道沙藥社區二組等地2019年至2023年以采伐更新的名義,大面積砍伐山地橡膠林等林木后,未按采伐作業設計要求種植橡膠林,而是違規大量種植香蕉、菠蘿,且大部分處于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上,有的甚至超過60度,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嚴重。根據西雙版納州制定的整改方案,應嚴格按照采伐作業設計和造林技術規程的標準恢復植被。但此次督察發現,景洪農場采伐的8150畝橡膠林中,仍有6362畝未恢復為橡膠林。
三是公益林管理有漏洞。森林法規定,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兩岸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應當劃為公益林。根據《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和《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臨滄市黑惠江沿岸林地應劃為國家級公益林,實際一直未劃定,涉及林地約9000畝;南汀河周邊林地應劃為省級公益林,也未劃定,涉及林地9萬余畝。
《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規定,國有國家級公益林原則上不得調出。2022年4月,景洪市將349畝國有國家級公益林調出。《云南省公益林管理辦法》規定,國有省級公益林原則上不得調出。2023年9月,景洪市將1.65萬畝國有省級公益林調出。
三、原因分析
臨滄市、西雙版納州及其有關部門對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存在的林地嚴重破壞問題監管不力,甚至存在審批、調整、變更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要求的情況。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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